陕西法院2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国通报表扬

今年是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12月4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激励队伍、推动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对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50个集体、9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陕西法院2个集体、3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获通报表扬的是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姜谭人民法庭(少年法庭)、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七里人民法庭(少年法庭),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敏、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林丽丽、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丁浩。

省高院少年审判工作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表扬将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陕西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以司法保护促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融合发力,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为有力有效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