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1个集体、1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通报表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的通报》,对2023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100个集体和2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陕西法院1个集体,1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成立于2019年8月,自2022年5月1日开始集中审理西安市长安区、鄂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综合审判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双过硬",切实发挥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审判职能作用。近年来,探索形成"专业审理+专家咨询+公开裁判"的案件审理模式,审理了一批颇具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件司法裁判价值引导作用。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卢建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卢建莉,2013年到法院工作,现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8年以来,审理了800 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多个案件获得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国优秀裁判文书,撰写的8篇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及调研分别发表在《人民法院报》《知识产权报》《中国审判》等报刊杂志,1件涉知识产权案例分析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优秀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获得全省优秀公务员、嘉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