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3个集体5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及个人的通报》印发,陕西法院共有3个集体和5名个人荣获通报表扬。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张丽梅(女)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惠小刚(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杨晓东(渭南市临渭区法院故市人民法庭庭长)
韩秀琦(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史文(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