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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 阎良一恶势力二审获刑

2020年9月16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等恶势力犯罪一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至2019年期间,罪犯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罪犯张某、李某等人合谋开设赌场,高息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后为索要赌场借款,以罪犯黄某为纠集者,罪犯王某某、白某某为成员形成恶势力,伙同罪犯张某、李某某,对被害人杨某某、李某拘禁、殴打、恐吓,对其家属进行滋扰、纠缠,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经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29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对黄某等恶势力犯罪一案公开宣判,黄某等8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一审宣判后,黄某、王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阎良法院受理该案后,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宁、刑庭庭长丁琼琼担任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制定了详尽的庭审预案,高效地完成了庭前准备工作,召开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庭审中重点围绕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展开调查与辩论,彰显了阎良法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紧凑、重点突出。在随后的公开宣判中,阎良法院邀请区机关单位、大型企业、高校学生参与旁听,彰显了阎良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收官之年,阎良法院将继续坚持高位推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标本兼治,确保完成收官任务,坚决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阎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