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西乡县检察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
2018年以来,西乡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推动了执法办案工作。
明确评查主体。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评查小组,具体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实行每月承办人自我评查、部门内部互相评查、主管副检察长评查、案管中心全面审核复查的基础上,评查小组针对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以及督办、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开展重点专项评查,确保案件管理机制严谨、灵活,案件质量评查全面、规范。
规范评查程序。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明确评查的范围为该院各检察环节已办结的各类案件,评查重点为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的职务犯罪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的侦查监督案件,撤回起诉、法院判无罪的公诉案件。明确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使用和制作、风险评估、涉案款物处理、卷宗装订、办案效果等进行全面审查评议,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纠正,促进干警廉洁执法办案。
运用评查结果。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并将评查形成的考评等级及公正廉洁执法情况记入档案,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案管部门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员的评查意见制作案件评查报告,将评查结果分级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案件中所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瑕疵,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对评定为“优秀”等级案件中好的执法办案做法和经验,提出予以推广和表扬的建议。截止目前,评查小组已形成评查报告3篇,就文书规范等方面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整改建议6条,确保办案安全及无错案发生,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