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西乡县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提升案件管理效能
近年来,西乡县检察院为实现执法办案中的信息共享和高效传递,在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基础上,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提高了司法工作协作水平,促进了司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搞好对接,合力推进。该院积极与县公安机关沟通,对移送范围、制作标准等协商一致,明确了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时间表。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技术参数配备了扫描设备,并由法制部门统一对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卷宗扫描制作进行指导、把关;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该院案件管理部门与县公安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接收规定》,要求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纸质卷宗的同时,必须向检察机关移送电子卷宗。检察机关收案审查时,将电子卷宗作为收案的必备条件同步审查,对未同步移送电子卷宗的不予收案,并根据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一案一光盘、注明案件标签,规范包装,留存备份。并依照《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规程》逐页核对,对存在瑕疵的电子卷宗要求补正后再行移送,确保电子卷宗准确、无遗漏,倒逼侦查部门严格卷宗移送标准,促进规范办案。
深化应用,服务增效。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建立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缓解了扫描工作压力,将时间用于卷宗编页、编目、组卷等工作,及时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办案人员方便快捷地检索、查阅和摘录证据材料。方便律师及时现场查阅电子卷宗,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前提下申领阅卷光盘,提高了阅卷效率,有效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