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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让司法救助“看得见”“听得着”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彰显检察人文关怀,2021年4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中。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及救助审查情况。申请人景某、刘某的儿子在工程事故中死亡,景某、刘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经济问题,30余万元的赔偿款一直没有执行到位。景某、刘某均年迈多病,需长期服药,儿子去世后精神上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且没有经济来源,生活举步维艰。遂向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办案人员到景某、刘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走访。经调查,景某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四年前在干活时不慎导致腿骨折,腿内植入的钢板至今还未取出,不能自主活动;其妻子刘某长期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儿子的意外离世,给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痛失儿子的打击,给景某夫妇带来了心理上的重创,景某时常出现昏厥、刘某也因此精神萎靡,出现了失忆现象。该案导致一个家庭陷入困境。

在听取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和委托代理人的发言后,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进行了评议。听证员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予以救助,并对渭滨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主动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普及国家法律政策、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传递检察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渭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