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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意见》

4月下旬,安康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实施意见》强调,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从3月份开始,7至8月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潮,12月底前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十大惠民行动”。要紧紧围绕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社保、养老、交通、治安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要深入开展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以“学党史、创佳绩、立新功”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我先行”两大活动为载体,结合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实际,分领域、分重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群众需要我们做什么”的实际,结合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年内集中办成几件群众渴盼的实事、好事。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张海浪 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