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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检察: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救助显真情

“感谢检察院关心和帮助,害得你们跑这么远的路为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钱,谢谢你们!”

77岁的王某某是这次司法救助对象,其女儿王某与被告人廖某某因婚恋纠纷被廖某某伤害致死,并将王某某夫妻砍伤,这次伤害案件让本就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在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快速办理机制,于3月30日来到陕西岚皋县佐龙镇乱石沟村2组王某某家,及时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王某某家中,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这是该院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干警守好为民初心、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检察温情,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安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帮扶解困、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两级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87件608人,发放救助资金200余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着力在完善救助措施、拓展救助道、延伸救助触角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是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检察环节规范执法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将司法救助惠及广大贫困群众。二是内外联动形成救助合力。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争取专项救助资金救助,及时予以救助;同时协同财政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共同帮助,努力使诉求合理、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三是司法救助+多元救助。为了让受助者获得更多的帮助,全市检察机关在以支付救助金为主的同时,辅助以心理疏导、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民政救济等救助措施帮扶解困,积极帮助被救助人改善生活。四是探索拓展救助范围。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对民事侵权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五是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坚持把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与扶贫部门联系,找准国家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的结合点、切入点和有效方式,确保符合国家救助条件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安康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实施细则》,充分运用贫困户建档立卡制度,对拟确定为救助对象进行贫困识别,做到精准救助、精准扶贫相结合。

(张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