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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困难群众带去希望——商洛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侧记

对因案陷入困境当事人及其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就是要帮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重新唤起他们对生活的希望。这是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办理司法救助案时的坚定信念,也是他们共同的心声。

2020年以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将困境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纳入公开听证,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调查情况、法律适用及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充分展示,以公开促公正,并依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助贫困当事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以办案护民生,传递检察温情。

7岁的刘某某因父亲车祸死亡,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然而2019年,刘某某的母亲因纠纷被人杀害,灾难再次降临到这个家庭。刘某某只能跟随年迈多病且贫困的祖父母一起生活。

无独有偶。李某某在一次冲突中导致肢体残疾,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迟迟无法启动法律救济程序。陷入困境的李某某向检察机关提出行政诉讼监督申请。

这两起案件的申请人均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如不及时救助,这两个家庭则会陷入困境。

为尽快帮助刘某某、李某某摆脱生活困境,确保案件没有瑕疵、公平公正,近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及申请人所在村、镇干部等,对刘某某、李某某两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听证员通过现场提问,对刘某某司法救助案进行了全方位梳理,从法、理、情的角度对申请人提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了评析,认为申请人刘某某系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因案致孤,且其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又在短期内无法获得赔偿金,无法保证其正常的生活学习,可给予司法救助。在李某某行政诉讼监督案中,听证员认为申请人李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肢体伤残,体力劳动受限,生活确实困难,因超时效起诉丧失诉讼权,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可给予司法救助。

随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调查核实的相关材料,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分别给予申请人李某某5万元、刘某某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听证会后,案件承办人又会同参加听证的律师、人民监督员,就刘某某如何拿到其母亲的赔偿款为刘某某的祖父提供了法律咨询。律师表示,愿意为刘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法保护刘某某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给我们带来了希望!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让孩子快乐健康地长大!”刘某某的祖父在拿到救助金后,激动地说。

同样,另一位申请人李某某也表示,将用勤劳的双手谱写自己新生活的篇章。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采取多元化救助方式,让更多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王琴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