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绣花功夫” 打造优质产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纪实
10月14日,从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传来好消息,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喜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一个基层检察院何以获得如此殊荣?荣誉的背后,有他们始终如一的坚强信念,有他们负重前行的辛勤汗水,更有他们拿出“绣花功夫”打造优质检察产品的锲而不舍的坚韧毅力。
近年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拿出“绣花功夫”,紧紧围绕基层检察院建设要求,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奋斗目标,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实施“品牌工程”,着力打造优质检察产品,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拿出“绣花功夫”,抓好党建引领。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党员志愿服务,以“主题党日+”为抓手,先后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义务献血、服务空巢老人等10多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加强干警综合素能建设,先后在西藏民族学院、厦门大学和浙江大学举办了干警综合能力研修班;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战,26名党员干警组成抗疫先锋队,走进社区开展疫情防控,8名党员干警组成巡回宣传队,在辖区主要街道、广场开展抗疫普法宣传,院领导带队深入工地、企业,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在全院开展爱心募捐活动,筹集捐款5890元,展现出秦都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拿出“绣花功夫”,打造公益诉讼亮点。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先后开展了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网络餐饮专项监督、“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英烈权益保护等工作。2019年9月,该院编写的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例,被高检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第11期案例专刊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推广。该院办理的王某某、郭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牛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000多万元,诉请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全国该类案件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赔偿金最高的案件。
拿出“绣花功夫”,擦亮“秦检朝阳”。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秦检朝阳”命名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该院在辖区多所学校建立了“秦检朝阳”微课堂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普法微课堂20余次;与辖区公安分局会签“办理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工作办法”,避免了因反复询问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二次伤害”;针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发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得到回复落实;向辖区某幼儿园发送的校车安全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依法办理因性侵未成年人被判禁止从业案件,赢得了辖区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好评。
拿出“绣花功夫”,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298件重点罪名案件开展大起底,深挖涉黑涉恶涉“伞”线索36件,与区扫黑办、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密切协作,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案158人,提起公诉14案158人,判决13案135人,扫黑除恶工作受到市委政法委表彰。
拿出“绣花功夫”,构建“数字检察”。按照“科技引领、高点定位、适度从先、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全力打造“数字检察”平台,积极优化智能化办公环境,完成了刑事办案区、检委会会议系统、多功能视讯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无纸化会议室、智能语音转换系统等智慧检察任务,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办案资源。
辛勤汗水结出丰硕果实。2016年以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连续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和“全省科技信息化单项特色示范院”、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咸阳市检察院评为咸阳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累计获市级以上集体表彰26项。
面对来之不易的荣誉和成绩,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沉稳地说:“荣誉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党的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秦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拿出‘绣花功夫’ 打造优质检察产品,以优异成绩接受人民检阅。”
(刘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