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之安康法院
“现在来法院办事方便多了,我手上三个案子,一个要立案,一个要保全,还有一个需要见法官当面沟通,以前都是不同的部门办,现在在大厅就全办了。”近日,在安康市汉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杨律师感叹道。
“今年,我们借助‘一站式’建设机遇,建成了功能齐备、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立案大厅,重组了汉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心内设立案庭、速裁庭和信访接待大厅,具备一站式现场立案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功能,集自助式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自助式网上查询,现场法律咨询、现场法律援助,案件诉前分流、案件诉调对接等主体功能为一体,让立案服务的功能更加健全。”汉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徐东升介绍, “我们在立案大厅还开辟了立案休息区、立案引导区、自助服务区、多元解纷调解区,并引入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进驻大厅提供法律咨询,保险公司驻厅办理诉讼担保服务,增添了法律文书智能查询下载、诉讼风险自助评估、法律文书自助书写及多项便民设施,让群众体验方便、快捷、温馨的办事环境。”
据悉,自去年8月份以来,安康市两级法院采取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集约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7个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提档升级,可以实现当事人、代理人只跑一次路、只进一个门、一站式办结的集约化服务。
国庆假期刚结束,当事人张女士就带着锦旗来到了安康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激动地表达着谢意:“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帮我在家乡立上案,我还得往返南京好几趟,衣食住行都不方便,花销也大,没想到现在异地立案一下子解决了问题,真是感受到了实惠和便利。”
在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按照法律规定,家住陕西安康的原告张女士需前往被告管辖法院江苏南京立案。两地相距千余公里,且人生地不熟,这让张女士十分犯愁。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安康中院立案庭干警指导张女士通过诉讼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及诉讼费缴纳,并协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了该案,当场为张女士解决了难题。
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一直是造成安康辖区群众诉讼难的主要因素,打通线上诉讼服务渠道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自2017年全国跨域立案试点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安康市两级法院抓住试点改革机遇,主动探索线上诉讼服务。2018年,安康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全省率先建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不到法院、不出家门就能办理诉讼事务。2019年,安康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陕西微庭审等网络平台,辅助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下载安装并使用APP小程序等,让立案、审判、调解、执行同步进入“云端”,切实让当事人足不出户、零跑腿就能办理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业务,实现了“一网解决千家万户事”。
截至目前,安康市两级法院已跨域受理案件8272件,占同期两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量的10.1%,其中网上立案3989件,让司法为民驶入“快车道”。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其意义不仅仅是方便了群众立案、让群众少跑路,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办案质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安康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忠全介绍说,“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构建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案件办理效率不断提升。”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上,安康中院从减少诉源入手,在引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道德调解的基础上,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集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安康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在基层乡镇、村(社区)和纠纷较多的行政机关指导调解或设立巡回审判点指导诉调对接工作,在重点区域设立巡回法庭,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其中,旬阳县法院主动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主导的“三力联调”纠纷解决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道德力量的优势,通过依法促和、以理调和、以情说和、调诉结合等方式,调和民事纠纷诉讼案件,化解群众矛盾,解决信访积案。岚皋县法院自2017年3月开展“无讼新村”建设活动以来,通过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村联动,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创建以村为主体的诉源治理机制,并将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引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的诉前调解室坐班进行调解,让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减少。紫阳县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调解无障碍、无缝隙衔接的绿色通道,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把纠纷化解在上诉之前。汉滨区法院结合“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贤达、老族亲)进社区活动,邀请“五老”协助调解纠纷,实现了民事案件收案数下降、民事案件调撤率上升、司法确认数上升的“一降两升”目标。
今年以来,安康市两级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将职能定位调整为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截至今年9月底,该市法院适用一审简易程序办理案件数1152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45%,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5.8天,民事案件调撤数8310件,调撤率58.35%,均位于全省两级法院前列,全面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和案件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