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陕西:大检察官主持一起重罪二审上诉案公开听证会

“各位听证员请看,这是这起杀人案的现场。上诉人作案后从这逃离现场拐进南边一条小巷子里……此后约两个小时,警方在一名证人的带领下,在万佛楼东南角沙发上将其抓获。而这个地点距离上诉人所称准备去自首的当地派出所约430米。”近日,在一起重罪二审上诉案件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指着屏幕上展示的路线图,向五位听证员讲述一起故意杀人二审上诉案件中上诉人郑某甲作案后的行动轨迹。“这张路线图反映了作案后的心理状态。”

当天,二级大检察官、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主持召开了郑某甲故意杀人二审上诉案件听证会,围绕上诉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听证会邀请的五位听证员,分别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刑辩专家,以及一审时的检察机关代表和二审辩护律师。

2019年4月12日18时许,郑某甲和高某某见面商量还款一事,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郑某甲持菜刀在高某某左脖颈处猛砍一刀,高某某随即倒地,失血过多死亡。检察机关以郑某甲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宣判后,郑某甲以一审法院未认定其自首情节为由提出上诉。近日,陕西省高级法院拟开庭审理本案,将案件移送陕西省检察院阅卷审查。

为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陕西省检察院决定对本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前,主办检察官杨春雷全面详细审阅案卷,与办案团队就本次听证会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

听证会一开始就直切“自首情节是否成立”主题。二审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本案基本情况及诉讼各方观点向听证员作介绍,杨春雷还就观点中提及的“准自首”这一概念作了深入的学理解析。之后,承办检察官围绕公开听证审查事项,出示了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并采信的证据以及二审期间补充查证的证据。

在公开审查环节,听证员对本案事实涉及证据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询问,检察机关代表及辩护律师分别予以解答。五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各方观点的基础上,经过近40分钟的评议,最终形成了一致评议意见。

“全面析案、深入论证自首成立与否,倾听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听证员代表宣读完评议结果后,杨春雷表示,听证员的意见对我们依法办案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检察机关将参考评议意见,综合全案情况,提出案件处理意见。

人民监督员、新华社陕西分社高级记者梁娟认为,“这次听证会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这种看得见的方式,把‘谁办案谁普法’贯穿到了听证工作中,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玉洁)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汪海燕: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进行公开听证尚处于探索阶段。从司法实践角度看,公开听证主要集中在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以及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案件中。检察机关对于刑事上诉案件,尤其是对其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听证,对于探索转变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社会民众参与度和司法透明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公开审查不等于公开审理,对刑事二审案件中部分有争议情节公开听证审查,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和适应检察诉前主导责任的有益探索,有助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在努力化解当事人心结、促进社会关系恢复的同时,还应当遵循诉讼规律,尤其要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力争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