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热点 提升办案质效——渭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侧记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党委工作大局,以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拓创新,多元化监督布局,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路,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服务中心大局 保护群众权益
渭南市检察机关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之中,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韩城市检察院将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铁腕治霾”和二十项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贯穿公益诉讼工作中,与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联动,从维护公益核心出发,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监督重点,积极作为。在发现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近万亩湿地范围内,存在非法采砂和改变湿地用途开垦耕地的违法行为后,韩城市检察院及时开展调查,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督促取缔采砂点6个,播撒草籽2000余公斤,完成湿地生态恢复治理1330余亩。
渭南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切入点,密切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蒲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高阳镇36家堆煤场、桥陵镇2家塑料颗粒厂长期占用耕地进行非法经营,且污染严重,严重破坏了周围生态环境,侵犯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随后,该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向县政府通报了相关情况,得到了县委、县人大的大力支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成立了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镇政府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依法对上述企业非法占地、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共拆除房间178间,转运粉煤及阡陌石50万吨、塑料颗粒30吨,退耕还林400余亩。整改后,企业周边环境得到了改善,空气清新了,赢得了群众点赞。
抓重点有的放矢 出重拳力保生态资源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先后开展了以维护“两山三水”生态资源为主题的“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秦岭生态、保护湿地资源”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结合中央、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及时发现、纠正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互促互动解决问题机制,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临渭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秦岭北麓的沋河水源涵养林保护区、石鼓山自然保护区、天留山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随意倾倒、堆放的问题普遍存在,对渭南城区饮用水源等生态资源造成严重威胁。随后,该院向相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镇政府迅速成立整改、督办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对零散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共清理白色垃圾、杂物等320立方米,同时,设置了临时垃圾收集点,修建垃圾台6处,购置垃圾桶24个,设立网状护栏2处,着重解决群众居住密集区垃圾、杂物随意堆放问题,并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临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智慧监督准确执法 尽责履职提升能力
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渭南市检察机关坚持行政机关是第一顺序公益保护人,检察机关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协助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渭南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难题。
富平县检察院通过办案,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恢复和清理被污染、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70亩,处置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及固体废物45吨,清除非法焚烧垃圾占位8个,整治污染环境企业和畜禽养殖户18家,为县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受到了高检院赞誉。该院针对辖区华东砖厂等11家企业露天堆放大量煤炭、煤渣等易扬尘物料,污染周边生态环境的情况,向县环保局发出12份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县环保局随即向12家企业分别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渭南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公益诉讼作为促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重要途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助推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发现韩城市某部门长期向黄河排放不达标污水的案件线索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部署专门力量对案件线索进行排查,查明排放水质不达标的原因,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协调,韩城市政府启动污水溢流应急工程,并建立污水治理长期规划方案。目前,该部门排放水质已达到一线A类标准。
临渭、富平、合阳县(区)检察院与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学季,联合开展校内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同维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富平县检察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县城食品摊贩和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违法情形,及时约谈相关网站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督促150余家证照不齐全的商户下线,检查线下实体店80余家,立案调查4件,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渭南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多次调研安排部署公益诉讼工作,狠抓落实,促使全市检察机关开拓进取,持之以恒地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自2018年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4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0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39件,分别涉及环境污染、非法采矿、毁坏森林等类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起,胜诉1起,赢得了社会各界赞誉。
(杨扬夏子 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