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5月7日,记者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7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5月7日,记者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7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截至今年4月底,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1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7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6件,法院开庭审理14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汉中市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汉中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意见、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主动协调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2017年夏秋季节,洋县戚氏镇魏家庙村九组村民吕某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在朱鹮保护区河道非法采砂。洋县水利局向吕某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吕某仍继续在此进行采砂作业,严重影响朱鹮生存环境。洋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条例和规定,向洋县水利局和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河道的监管保护,加大对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吕某无证采砂的行为作出处理。洋县水利局和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吕某非法采砂行为立案查处,对其采砂场予以关停,并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74件,94.4%的部门能够按时回复,83.2%的部门能够积极纠正违法行为。通过办理诉前程序案件,共督促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土地14.67亩,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091.89万元,督促收回被套取的国家补贴资金1.09万元,督促清除处理30余处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共计3000余吨,督促整改河道排污管网3处,督促关停汉中重要湿地非法采砂场4个。通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共督促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4.902亩,生态公益林3.3亩,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土地23.22亩,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752.74万元。同时,汉中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监督,全市摸排涉及秦岭生态保护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16件,办理诉前程序检察建议9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