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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

“目前,涉案院内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3月12日,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收到来自克拉玛依市某行政部门的检察建议回复函,对前期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广泛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说“不”。

2月12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检察干警通过摸排发现,该市距离居民区、餐饮区较近的一处厂房外,露天堆放着大量建筑废弃物及生活垃圾,无人管理,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及时对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研判和磋商,随后通过政府办公平台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赴垃圾堆放点核实,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此案进行转交处理。经查,该厂房前期招商分租,部分租户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在行政部门责令下,租户清理了厂房内的垃圾。目前,此案已转交至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昌吉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余江雁以“由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对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思考”为主题,阐述检察机关如何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发挥好“监督协助”“监督补强”“监督完善”作用,分析检察机关办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动物防疫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讲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培训内容详实,紧贴当前的重点工作,为昌吉州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队伍传授了工作方法,拓宽了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微信公众号、QQ、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送该院办理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及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支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的热情。同时,建立健全与当地行政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扶贫、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前介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截至目前,该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有效线索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