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宁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老赖”被拘留
(通讯员 李能华 刘欣)7月17日,宁陕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柯小明,决定拘留十五日。
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向柯小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柯小明置之不理,也未在通知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人员进一步联系过程中,柯小明以逃避的方式抗拒执行。7月17日,法院经过多方走访调查,确定其行踪,终于将其找到。法官再次对其释法教育,并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规定和法律后果,但柯小明仍态度坚决,不同意履行义务。基于柯小明的违法事实,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罚款500元、拘留15天的执行措施,当场宣读了处罚决定,并将其送至拘留所。
宁陕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将持续加大对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规避履行义务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手段,让“老赖”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