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军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近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军列席召开的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第二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审委会由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主持,审议了相关案件。殷军检察长依法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
冯迎春院长表示,殷军检察长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的积极方式,也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做出了表率。
殷军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利于检法两院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中,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殷军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两高”《实施意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积极协作配合,严格依法履职,真正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签发人 杨小平 通讯员 王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