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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卫兵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

 

8月7日上午,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卫兵依法列席了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度第10次会议。会议由蓝田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鹏主持,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奇、公诉部副部长董一钊及检察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此次审委会研究讨论《蓝田县人民法院关于类案检索参考的规定(试行)》。该规定是蓝田县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统一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会上,法院审管办苟灏主任汇报了《规定》的具体内容,各审委会委员就《规定》的具体问题向汇报人进行了发问。朱卫兵检察长结合当前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类案检索规定》如何规范运用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两条修改建议。县法院审委会经讨论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朱卫兵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落实“两高”《实施意见》的重要措施,尤其是在司法改革紧要关头,加强审委会和检委会制度建设更显重要。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能够更好加强检法沟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今后要将此制度常态化,不断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建设。

张鹏院长强调,法院在审判活动中要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法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具有良好促进作用,法检应总结经验,加强配合,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通讯员  王  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