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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法院:联合惩戒显神威 “老赖”无奈把款还

(通讯员  吉文宜)家住西安的同某某不仅是一名导游而且在西安注册一家旅游公司,这两年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但同某某却是一个“两面人”,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而被人民法院“限消”,同时其在金融机构的账号被人民法院冻结。

家住韩城市的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相约出国去旅游,在同某某的旅游公司报名旅游,并共同缴纳押金七万五千元,双方约定旅游完成后退还押金。但同某某对部分押金未予退还,无奈,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一纸诉状将同某某告上法庭,韩城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民事调解书,同某某于2018年7月1日退还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押金及补偿款35000元。因同某某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向韩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韩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同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对同某某在金融机构的账号予以冻结。这时同某某傻眼了,不仅自己不能带游客了,其公司业务也受到很大影响,在联合惩戒的威慑下,连忙把案件款打到申请人的账户上,将该案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韩城市人民法院今年来加大了对“老赖”的联合惩戒力度,为深入推进“诚信陕西”建设,建立健全守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强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营造诚信守信的社会氛围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