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探索“访调对接”推进信访法治化
今年以来,石泉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信访法治化五个三工作机制,深入探索“访调对接”工作,全面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强化领导建机制。成立访调对接领导小组,印发《石泉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领导机构、夯实主体责任,确立联系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举措。发挥调解协会作用,不断加强协会建设,完善协会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体系。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并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作为培训重点,让调解员掌握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技巧。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确保规范运行,化解矛盾及时有效,目前全县共建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8个,作用发挥良好。同时建立调解回访机制,对已调解的涉及信访矛盾纠纷的案件重点进行回访,实时掌握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督促指导双方落实协议,消除隐患,实现全部涉访案件零反复。
健全体系重排查。建立“信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县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县人民调解协会派驻2名专职调解员开展工作。利用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各镇建立调访办公室,各村(社区)建立调访室,由镇、村(社区)调解人员或社会贤达担任调访信息员,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中设立“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调访室,在排查和调处过程中发现信访倾向的,第一时间上报党委政府、信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人民调解”,受理化解跨区域、群体性矛盾纠纷,实现人民调解“最多跑一次”。充分利用微信群优势,将调解员纳入各村、各行业微信群,及时排查受理矛盾纠纷案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真正做到人民调解处理信访案件关口前移,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第一时间化解纠纷。
积极化解保稳定。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员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中的工作范围,规范案件接、转等环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相关制度,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有机结合,对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司法局、信访局和相关人民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制定具体信访事件的处置方案,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立访援调对接制度,加强信访法律援助值班人员管理,在具体案件调解中安排值班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解读。对符合法律援助要求或认为确有需要的,及时联系信访局指定相应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服务专家团制度,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信访法律服务专家团,协助开展信访案件调解。同时,建立健全专家服务信访调解的相关制度,确保有效化解信访案件。
石泉县通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实现信访事项解决从行政层面到民间层面的顺利转化,变行政答复为法律约定,引导信访诉求法律化,增强了信访的约束力,杜绝了信访问题化解后的盲目反弹,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石泉县司法局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