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探索创新党管政法机制提升综治平安建设
安康市石泉县着眼于强化提升政法系统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着力在“严”字上下功夫,创新推行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有机结合、配套衔接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极大促进了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激发了政法机关主责主力、狠抓综治平安建设的内生动力。
推进从严治党,引领政法工作方向
2017年底开始,立足政法工作长远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石泉县委政委牵头组织研究政法系统从严治党和政治、组织、队伍建设等特点和规律,充分征求吸纳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通过后,于2018年初以县委名义出台了《石泉县关于推进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明确新时代推进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使之成为加强和改进政法系统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从严治党的实施,进一步指明了全县政法工作、政法机关、政法队伍建设方向,夯实了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强化了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政法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全县政法机关 “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自觉学习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战主战场、建设“三宜”石泉提供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司法环境、服务环境的全方位保障。
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党管政法制度化
如何保障政策意见落实到位?围绕这一课题,在《石泉县关于推进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石泉县委政法委立即着手,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既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又充分考虑和结合本县实际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出台了《政法机关党组(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政法系统政治巡察暂行办法》、《县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有力保障了政法系统从严治党的实施。
突出可操作性,系列配套制度机制从实践操作层面规范和明朗了党管政法的程序、方法、具体措施,理顺和厘清了党管政法与政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和界限,指明了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现路径,为推进政法系统从严治党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性保障,使全县政法机关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实现了党管政法的制度化、规范化。
创新工作载体,助力平安建设
制度融入具体工作才有持久的生命力。石泉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平安石泉建设这一主线,牵头抓总,统筹谋划,贴切实际,坚持把推动政法系统从严治党的落实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制度措施贯穿到政法综治各项重点工作中去,从而为从严治党政策措施的实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依托石泉县近年来在社会治理工作方面的有效实践探索,先后创新推行了“三共六制”(平台共建、事务共治、成果共享;文化引领、治安防控、法律服务、矛盾调处、民生保障、居民自治六大机制)机制、“六力联动”(党委领导力、政府保障力、司法强制力、行业协作力、社会参与力、舆论引导力)解决执行难机制、信访工作“三个三”(三联合、三确保、三惩治)模式等一系列社会治理措施,推动政法各部门之间、政法与综治部门之间协作联动、高度融合,形成了互联互通互商、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格局。
把县镇书记“三本账”制度做为政法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把该制度“全覆盖”到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为全县161个村(社区)分别配备1名“民情联络员”,构建条块结合、县、镇、村三级联动群众工作体系,全面、准确掌握涉农和脱贫攻坚领域矛盾问题线索,累计排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60余件,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18件,为贫困村解决诉讼纠纷23件,依法办理“村霸”案件18起,审结涉贫案件14件、执行案件9件,实现了政法综治精准助力脱贫攻坚。
深入开展政法干警“三下”(领导干部下沉联系服务群众、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责任下压狠抓平安建设)活动,不断丰富拓展活动内涵,推行政法干警一对一、一对多,“全员式”与基层群众、“两代一委”、重点人员等结对交友,将政法工作“触角”延伸到村组院落和田间地头,力促政法工作“接地气”,使政法干警不为、不严、不公、不廉、不亲、不勤的“六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警民关系更加融洽,群众基础更加牢固,党的群众路线得到有力践行和发扬。
在从严治党措施的引领和推动下,石泉县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投身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具体工作实践,政治觉悟、党性修养、纪律作风得到锤炼,“主力军”作用充分彰显,执行力、战斗力、创造力全面提升。
(石泉县委政法委 尹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