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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检察院模拟庭审 千余大学生现场观摩接受法制教育

“我受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11月12日,在西安交通大学505体育馆一起虚构招投标信息诈骗保证金案件的庭审现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焦毅正在宣读起诉书。当天,西安交通大学10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

本案中,被告人仵某委托他人注册了空壳的陕西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虚假的公司地址,没有支持公司运转的资金和工作人员。今年4月9日,仵某为偿还个人债务,以某甲公司名义虚构了小寨某热水锅炉采购及常压安装工程招标的项目,并将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先后7家工程公司前来接洽。仵某虚构自己是张经理的身份与前来的7家公司代表见面,7家公司代表签署了购买招标文件确认表,各缴纳了6万元的工程招标保证金。之后,仵某借故不向各公司递交招标文件,引起被害单位怀疑,将仵某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庭审中,公诉人将定罪证据、量刑证据分组出示,经充分质证,合议庭当庭全部采信,被告人也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在最后陈述时后悔不已:“我做的时候只知道这么做不对,却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干什么事一定要走正道,不要动歪脑筋,希望我能够尽快的回归社会,重新做一个孝顺的儿子,合格的丈夫,和一个善良的人”

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指出,这起犯罪看似偶然,却反映出了当前部分年轻人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本案以招投标为名,以诈骗他人财物为实的破坏营商环境、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诈骗犯罪,具有此类犯罪的典型性,值得各经济单位、个人乃至社会大众对这种骗局警醒、重视,提高我们的防骗知识和风险意识。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法官与旁听大学生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学生们表示,庭审观摩活动不但使大家接受了鲜活的法制教育,同时也使大家直观的认知了了真实的庭审过程,丰富了法学课堂教学的内容。

(通讯员  焦毅 赵季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