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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

(通讯员:温媛媛 张欢)3月27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驻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和驻公安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该院专职建委会委员、侦查监督部部长程万峰、大雁塔派出所所长姚东刚和高新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善明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成立检察官办公室是雁塔检察院积极落实西安市检察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对该院“1+3”工作模式的进一步深化。近年来,雁塔检察院积极探索对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构建了以《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实施意见》为保障,建立一个有效监督体系,推动侦查活动动态化监督、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三项机制的全面落实的“1+3”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本次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实现了“五个一”的配置标准:即出台一份《关于设立驻刑事侦察部门、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设有一间派驻检察官办公场所、配备一台电脑并接通公安内网专线、悬挂一块“驻公安高新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匾牌、一块“驻公安雁塔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匾牌、张贴一份驻所检察官公示栏及工作流程图。并与公安高新分局、公安雁塔分局会签了《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在今后的工作中,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将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工作原则,依法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检警关系,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检察官工作室真正成为基层法律监督的“桥头堡”,成为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