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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检察长首次列席区法院审委会



(阎良区检察院 张晓燕)2018年8月31日下午,阎良法院召开了审判委员会会议,与以往审委会不同的是,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小虎依法列席了此次审委会,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下发以来,阎良法院第一次有检察长列席的审委会。

院长王育龙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两高”《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沟通,统一执法办案尺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后,两院要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制度机制。

检察长丁小虎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依法规范履职,发挥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作用。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管委员会会议;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任务是,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