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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四法”宣传模式,努力营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

2017年,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于普法宣传职能,采取“四法”宣传工作共识,全方位、立体式地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丰富农村社会法治宣传形式。依据农村群众法律常识薄弱特点,强调“宣讲法律”的通俗易懂,事先将艰涩难懂的法律法规解释为通俗语言,采用适合其心理特征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巧妙结合农村社会通俗现象及事物,引起群众兴趣,产生共鸣。如在讲解侵占罪中,干警以例举鸡、羊的遗忘而非法占有,形式生动,赢得掌声。同时,在常规宣传方式上,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法治讲坛等,选取典型案例,让农民群众在真实案件之中感受法律的威严,有效地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今年以来,该院组织以案说法、法治讲坛等入村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品1000余份。

二是三位一体模式创和谐乡村环境。创建“干警服务、村干协调、党组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以精准扶贫包村干警为责任片,主动与镇村干部以微信群、QQ群等形式建立起网络联络平台,干警定期进村入户实现上门服务,村干部协调组织,共访村情民意,共探法治疑难,尽全力化解基层矛盾于未然。同时,院党组带队不定时抽查,周三例会予以通报,三位一体模式有效地减少了农村社会中的矛盾与纠纷,为创建和谐农村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整合力量强化普法实效。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乘数效应,全力打造预防农村社会犯罪的社会化体系。主动与乡镇、纪检、村干部、村委会等召开联席会,探讨建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将县看守所的廉政教育基地、吴起县革命纪念馆、胜利山革命纪念园及有条件的乡镇法治教育宣传点作为检村共建的“连接点”,着手开启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村干部定期参观学习,签订承诺书。今年以来,该院组织广大群众接受警示教育6次300余人。

四是针对镇村干部,认真开展预防。依据县域精准扶贫、石油产业开发,镇村干部职务犯罪易发的特点,主动深入涉农惠农、石油产业开发的资金项目监管环节中,与扶贫办、乡镇、采油厂等部门建章立制,规范资金项目运行。同时,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深入基层摸牌,对有苗头村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重点石油产业开发的乡镇,着力组织预防宣传。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