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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四个联动”,纠正漏捕漏诉工作得实效

纠正漏捕漏诉是维护司法权威,体现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去年以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采取“四个联动”工作举措,切实加强和改进纠正漏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审查批捕中,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6件,纠正漏捕2人。在审查起诉中,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完成21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完成14件,纠正漏人1人,纠正漏罪16件。

一是“动静”联动,即坚持卷宗审查与讯问工作相结合。该院在受理案件后,要求办案检察官坚持把案卷的静态审查与讯问犯罪嫌疑人动态审查相结合,根据侦查机关提请的逮捕意见书、移送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着重梳理同案犯人数、嫌疑人是否到案等,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同时,列出讯问提纲,标明讯问要点,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仅核实在案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更要讯问其他同案犯的情况,依据审查的具体情况,明确是否有纠正漏捕漏诉的情形。

二是“上下”联动,即坚持本体罪名与衍生罪名审查相结合。要求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中,要进行双向关注,一方面要关注侦查机关报送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本体罪名,另一方面要关注该罪衍生的上游和下游罪名,通过上下联动,发现监督线索。今年,该院在办理的数起盗窃原油案件中,针对案情,发现盗窃原油案中衍生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进而由此及彼、顺藤摸瓜,在查究漏犯漏罪突显出了很大的实效,得到了市院的肯定。

三是“点面”联动,即坚持普遍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该院在针对涉及追诉、追漏的案件中,层层把关,层层上报,制定办案人员、副部长、部长或是主管副检察长的三层“过滤”,再报送检察长审查,有效地保障了追诉、追漏案件质量。同时,在审查案件中,注意对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的审查。在重点案件中,突出对寻衅滋事、抢劫、盗窃等几类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在重点人员中,突出对在逃人员、另案处理人员、未拘留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审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四是“前后”联动,即坚持提前介入与事后跟踪相结合。根据具体的案情,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坚持熟悉案情、审查证据、引导取证与追堵漏犯相结合,注意发现漏犯线索。如今年办理的一起非法行医的案件,该院主动出击,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了案件质效。同时,在纠正漏捕漏诉确定后,落实入额检察官责任制,坚持“谁办理、谁负责”的问责制度,承办人对追诉线索进行跟踪监督,从审查发现线索开始,直至案件判决生效,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