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陕西的检察方案——生态环境检察服务美丽陕西建设工作综述

宝鸡陇县人民检察院在陇县关山草原景区草场,通过询问行政执法人员、回访周边群众、实地查看效果等方式,开展对23年已办结的1件行政公益案件进行“回头看”工作。

7月25日,天刚蒙蒙亮,东方泛起一抹淡淡的鱼肚白,绵延不绝的远山云雾缭绕、空谷幽静,在潼关辖区秦岭西峪峪口,已经出现了一队蓝色检察制服的身影。

这是渭南市潼关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干警正在秦岭山区核查案件线索。2022年5月,潼关县检察院部署开展秦岭北麓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专项监督,安排干警对辖区内所有峪道治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潼关县检察院检察官牒峰告诉记者:“峪道内三分之一的区域需要步行,多条峪道车辆不能通行,单程需要步行近4个小时,两年来总行走距离已达1400公里。”

长期高强度的调查取证工作换来了显著成效。专项行动以来,潼关县检察院共督促相关部门修复矿山地质环境8处,约65000平方米,消除矿山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2处,办理的督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这是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如何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陕西,陕西检察机关用生态环境检察能动履职给出了明确答案。

跨区划检察改革

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千里嘉陵江水色,含烟带月碧于蓝。

炎炎夏日,行走在宛如山水画廊的略阳县嘉陵江河道某段,两岸绿树成荫,江水碧波荡漾,清风习习,鸟鸣啾啾,令人心旷神怡。初来的游客可能不以为意,但当地居民知道,去年此时,这里可是另一番景象。

2023年2月,一名网友反映“西安有人非法代理销售高标水洗砂”,该线索被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自动抓取。经研判,由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和秦岭南麓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办理。

经查,略阳县嘉陵江三河坝至灵岩寺段河道拓宽工程位于秦岭重点保护区,涉及嘉陵江河道8.632公里,工程需清淤6.6千米,疏浚60万立方米。该工程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河流水面等11.166亩,堆放砂石料约6万方,开发利用的砂石资源未依法申报缴纳资源税,侵害了秦岭重点保护区与嘉陵江生态环境。

“办案中,跨区划检察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督促案涉企业清理砂卵石约8000立方米,修整岸坡8000余平方米,栽植柳树5000余棵,撒播草籽8000余平方米,恢复湿地105平方米;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出台常态化资源税税收信息移送机制,追缴税款、罚款共计18.63万余元。结案后围绕汉江、嘉陵江流域清淤疏浚项目存在的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全省转发推广。”陕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22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与跨区划检察改革有机结合、一体推进,进一步推动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在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取证、立案、检察建议、案件起诉、推动社会治理等环节,加强协作配合、一体履职,双向移交线索184件,协同办案106件,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走具有陕西特色的

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之路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明确要求。

2021年7月至10月期间,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分五批向多个渠道订购各类来自于越南、澳大利亚等国的活体珊瑚,以绕关方式将活体珊瑚走私入境运至西安,通过门店、微信等途径对外销售。经鉴定,其中7598株系纳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及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的珍贵动物珊瑚纲石珊瑚目物种,交易价值合计176084元。

西安市检察院于2023年12月22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某公司及窦某的刑事责任,并判令某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生态资源损失176084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向记者介绍:“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总抓手,推进‘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强化系统、综合司法保护,共起诉涉环境资源犯罪1314件、1814人;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8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310件。通过监督办案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3472亩,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4.8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17亿元。”

实践出真知。陕西省检察院“以法律监督利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入选陕西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案例”。“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1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起公益诉讼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司法板块收录。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

生态治理新模式

“检察机关与时俱进,开发这样的网络平台实在是太好了!群众可以直接将案件线索提交到检察院,不仅为群众办了实事,也有助于检察机关办案,比我们那时候先进多了。”近日,“益心为公”志愿者、佳县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志新颇为感慨地说。

2023年3月23日,张志新积极响应号召,注册成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并笑称这是他与检察的第二次“结缘”。在其成为志愿者的9个月内,他凭借30多年的检察工作经验积淀,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提供各类线索10余次。

2023年11月,佳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邻里关系不和引发的涉及宅基地管理、林业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案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张志新作为志愿者参与听证。在听证会上,张志新提出了“在法律的框架下既化解矛盾纠纷又补偿国家资源损失”的意见,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认可。会后,张志新多次配合当地政府工作组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最终当事人不仅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还主动接受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处罚,进行异地补植造林,用以补偿国家资源损失。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检察+”工作格局,全面部署推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全省共招募志愿者2800余人,参与履职2400余人次,提供案件线索700余条;深化共识“强协作”,全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281个,与监察机关建立配合机制78个,在办案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陕西检察机关将从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高度,重视和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通过跨区划检察院这个杠杆,更加主动、更加有效、更加精准地服务秦岭地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和满足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需求,为建设美丽陕西、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说。(记者 高虎;通讯员 余明;实习生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