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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先行 护惩并重——商洛两级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商洛,因境内有商山、洛水而得名,是陕西省唯一全境处于秦岭生态保护区的地级市。

秦岭之绿由“浅”入“深”,其中,不乏陕西法院人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身影。

7月27日,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的“宣传基层行”之“司法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主题采访活动在商洛两级法院起航。

“我们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系统治理、保护与惩罚并重的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举措,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斌说。

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和“双碳”目标,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商洛两级法院坚持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环境需要”和“更加有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需要”作为司法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实现执法办案和生态保护“两手抓、两不误”。

延伸司法守护触角

7月27日上午,记者走进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映入眼帘的是错落有致的民居,栉比鳞次的木耳大棚,三三两两的村民聚集在凉亭下,有说有笑,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这儿,曾是县里有名的贫困村,2017年,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全村整体脱贫。全村通过创新推行“借袋还耳”“借棚还耳”木耳产业发展模式,将所有的木耳大棚和菌包认领到户。如今,村里户户有产业、人人有活干,村民通过劳动换回“真金白银”,使木耳成为脱贫致富的“金耳朵”。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了让木耳等特色产业得到更好发展,柞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干警会不定期来到村里,进农户、进大棚、进村委会,就村民木耳种植、电商平台销售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同时就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宣讲,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

“法官干警经常来村里宣讲,针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农特产品销售、村民生产生活等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次数多了,村民保护生态环境也成了一种自觉和习惯。”金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正森说。

此外,商洛两级法院通过环保展板、法律咨询、赠阅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等方式,积极开展专题宣传宣讲,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6月2日,商洛中院针对非法采矿案件集中发布5起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理念。

拓宽司法守护路径

“自从法院介入后,有效提升了水库资源环境保护的源头治理。”7月28日上午,望着一片水光山色,商洛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处副主任黄晓伟感慨道。

商洛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承担着“一江清水永续北上”的重任。

2021年6月,商洛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在二龙山水库库区建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共同签署基地实施办法和共建协议。 

2021年12月,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获评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大力推行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协同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监督预防、民事审判救济修复等功能,不断完善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替代执行方式,对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等涉林涉渔犯罪案件,引导被告人进行环境资源修复,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教育广大群众“一判四赢”的良好效果。

2021年4月,商州区法院、洛南县法院与河南、湖北等三省六县(区)法院联合签署意见和协议,建立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加强沟通联络。今年7月,第二届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县市区法院司法协作会议如期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统一环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裁判尺度的意见》,共同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环秦岭丹江流域生态环境。

“在审理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中,我们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将修复治理作为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商洛中院政治部主任王金林表示,如何持续提升辖区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的法治意识,降低违法犯罪的发生,也是商洛法院推进司法守护秦岭绿水青山的重要努力方向。

自2018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环资庭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371件,审结352件,判处刑罚310人,补植复绿500余亩,增殖放流4000余尾。

创新司法守护方式

秦岭红豆杉系陕西原生物种,至今生存已有250万年,是植物中的“活化石”,有“植物大熊猫”的美称。商洛是秦岭红豆杉的适生区,特别是洛南县生态环境优良,给秦岭红豆杉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

2019年,洛南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石某因非法采挖野生红豆杉一株被判处刑罚后,一个难题出现了。怎样依法收缴涉案野生红豆杉,交到哪里去,由谁来保护?最终,洛南县法院确定移交给林业专门机构,以确保妥善养护好这株红豆杉。

自此,红豆杉便成了洛南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梦琳的一块“心病”。

6月2日,随着“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在洛南县城南的音乐小镇成立,周梦琳的“心病”变成了牵挂。

“上个月我们这下冰雹,我心都揪起来了。现在我每天都看天气预报,天气好了,心就安了。”7月28日下午,周梦琳带记者来到司法保护基地,看着长势喜人的红豆杉,她告诉记者。

该基地由洛南县法院和洛南县林业局、洛南县音乐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协作共建,是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计划占地500亩,栽种红豆杉25000株,目前已经完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分为东、西、南三块种植区域,共占地38亩,栽植红豆杉5000余株,后期将逐步按照规划方案扩大种植面积。

“三家单位发挥各自专长,分工合作,相互成就,以达到秦岭生态康养目标。”周梦琳介绍,法院提供同步法律服务,通过环资审判异地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给红豆杉基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资源,以法律手段确保秦岭红豆杉基地依法健康发展;林业局投入专项资金、提供专业养植技术,以最小的行政管理成本,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发展濒危红豆杉数量建立红豆杉试验示范基地的规划任务;音乐小镇旅游公司则提供基地所需的土地资源,投入专人进行日常园林养护和管理,配合法院做好补植复绿或替代性养护劳动,以及为游客开展宣传等工作。

近年来,洛南县法院创新司法实践,逐步打造“生态修复优先”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并探索总结出“1233”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法。2018年以来,收缴罚金22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58万元,恢复耕地、林地100余亩,整修河道、垃圾场34处。

“去年以来,商洛法院环资刑事案件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危害濒危野生植物、动物的犯罪明显减少,司法保护生态效果逐步呈现出来。”商洛中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军宏说。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