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心理需求设置金融陷阱的骗局时有发生,“养老骗局”花样百出,养老领域的金融风险极具迷惑性,一旦爆发更具危害性,随时可能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置于危机之中。
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二审审结了一起以养老保险为名,实则针对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诈骗案件。
2019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寿险公司西安分公司任职期间,向其客户被害人谢某某(系老年人)推荐虚假的“养老保障理财管理产品”,承诺短期高收益并伪造了虚假的理财保单,并通过POS机将谢某某提供的工商银行卡内180000元人民币分四笔转走,所得赃款用于挥霍。2020年4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为进一步骗取谢某某信任,向谢某某工商银行内转账7000元并谎称系其所购理财产品的年收益,后再未转款。
谢某某于2020年5月17日报案。后周某某家属向被害人谢某某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二审受理案件后,组成由承办人阿尼沙及法官姚斌、李欣烨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周某某抓住被害人谢某某作为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弱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坚决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筑牢老年人安全幸福的养老防线,持续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这是社会所盼,更是百姓所需。今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法治+关爱”等活动,关心关怀老年人,最大限度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群众受益、社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