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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岚皋交警:“五个强化”筑牢秋季执法安全“防护墙”

(通讯员:宋家珍)为严密防范秋季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岚皋交警大队结合当前秋季车辆通行规律及实际交通环境,全面做好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一、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大队紧密结合秋季天气特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会议、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做到安全常提、警钟常鸣、长抓不懈,切实提高民警对自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民警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管理形势,认真查找自身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在安全防护上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在执勤执法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提高主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防护技能。大队针对当前路面执勤执法环境复杂等情况,组织民警进行自身安全防护学习,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的现场车辆停放、民警站位、指挥疏导、拦截方式、检查方式、现场撤除等方面进行反复学习和强调,要求民警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在日常执勤执法的每个环节中,高度重视自身交通安全防护工作,牢固树立起预防交通事故从自身做起的思想,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的能力。同时将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民警安全防护工作作为教育训练的重点内容,结合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勤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使民警了解掌握在恶劣天气等条件下执勤执法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确保民警遇突发事件时处变不惊,科学应对,果断处置。

三、强化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必须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做到处罚教育相结合,避免与当事人发生直接冲突。尤其是事故现场处理民警,必须摒弃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在有人警戒、摆放反光锥筒、开启警灯等情况下,处理勘查现场,避免造成意外人身伤害。

四、强化警务保障,落实防护措施。大队要求各中队民警加强对自身安全防护的检查。在上岗执勤前、上路执法前,做好“三检查”工作,即仔细检查警用车辆安全性能;检查着装规范、执法记录仪、数码取证设备、反光背心等单警装备携带情况;检查反光锥筒、警戒带、酒精测试仪等车载装备携带情况,确保单警装备、执勤执法装备精良、车况良好、保障有力。同时要严格执行执勤安全防护规定,在设点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置交通事故时,要按规定放置反光锥筒等警示、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做好防冲撞应急防范准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执勤伤亡事故。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督查制度。大队实行带班领导督查制度,不定时对执勤民警执法装备佩戴等情况进行检查,提醒民警注意自身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早会提醒、晚会总结做好日常养成,确保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入脑入心,促进民警养成规范安全执勤执法行为习惯。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配备、执勤执法过程等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