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交警大队“四个提升”严查酒驾违法 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通讯员 宋家珍)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面加强酒驾违法行为整治,有效遏制和减少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岚皋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四个提升”措施严查酒驾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71起。
一、提升组织部署,加强巡逻管控。针对酒驾日益严重的趋势,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对查处酒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的多发事故地及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路段划分,合理安排勤务并加强路面巡逻,以确保道路的安全有序,严格控制道路的突发情况,有效抑制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查控密度,实施全面打击。大队将区域性统一行动、常态化治理和缉查布控系统相结合,灵活采取多种查缉方式,建立完善常态化治理机制,形成连续攻势和规模震慑效应。岚皋交警大队将治理重点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各中队积极向农村重点路段辐射警力,采取点线结合密织管控网络,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提升整治效能,加大查处力度。为切实提升整治效能,大队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公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不放过”,努力压缩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空隙,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四、提升执法规范,树立良好形象。大队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原则,坚决杜绝说情风、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保持执法形象严整、执法用语文明、执法程序规范,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