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交警:“五个工作法”强力开展整治酒驾工作
(通讯员:边冬冬)酒驾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查处、打击、处理酒驾违法行为时,难度较大,为深入、有效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探索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的新思路、新方法,归纳总结出了“五种”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警务模式,形成定点查、线上巡、面上防的立体式管控格局,有效遏制了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重点区域路段查处法。大队将辖区酒店、KTV、农家乐、夜市等场所较为集中的路段,确定为酒后驾车“控制区”,在周末及夜间19时-21时段布设警力,加大检查力度,对进入路段的车辆驾驶人采取逐车逐人式检查,发现有酒后驾车嫌疑的,当即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二是流动巡逻查处法。大队把测酒仪上岗列为执勤随车携带装备,结合日常道路巡查,及时发现行驶路线、行车速度、驾驶人神情等不正常信息,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在查处其他违法的同时,采取靠近驾车人交谈、看脸色神情、闻气味辨别等方式,发现蛛丝马迹,对嫌疑酒后驾驶人员进行酒精测试。
三是联动拦截查处法。大队针对在定点查处时存在的违法嫌疑人闯卡、绕路行驶等逃避检查的情况,建立联动机制,采取记准车型、车号,及时与各中队、派出所、查报执勤民警联系,通报车型、车号,对逃避检查的违法车辆进行重点查处,严厉打击逃避检查的违法嫌疑人。
四是特定指向查处法。大队利用“七进”宣传和走访调查等形式,搜集特定群体、特定日期、特定时间、特定线路等酒后驾车违法信息,定时定向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五是上门宣传预防法。大队对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及时安排民警上门宣传拒绝酒后驾驶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群众坚决做到“酒后不驾车、开车不饮酒”良好习惯,杜绝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