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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岚皋交警:高压整治酒驾为清明安保工作“预热”

(通讯员:边冬冬 翁玲玲)清明将至,为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防止酒驾行为“反弹”,根据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清明前夕连续、不间断、高强度开展酒驾整治工作,有效地控制了酒驾“抬头”趋势,使酒驾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全面得以落实,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为确保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开展有力取得实效,要求一线执勤民警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当事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努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在交通违法查处方式上采取定点与不定点、巡逻与设卡、蹲点观察与设点查缉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路口、居民区等易逃避的路段的防控,防止涉酒车辆躲避卡点查纠;坚持高发时段必查、举止反常必查,实施全方位、多时空的查控。将查处酒后驾驶落实到民警路面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酒后驾驶整治“零容忍”,对查获的酒后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的原则,一律顶格处罚。

三是要求全体参战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执勤执法,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原则,坚决杜绝说情风、办人情案、关系案。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用语文明、执法程序规范,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涉嫌酒后驾车违法的驾驶人一律用酒精检测仪进行初检并抽取血样进行含量检验,严格操作规程。

四是要求民警边查处边宣传,做到宣传教育在先,让违法驾驶员自觉改正交通违法行为,并向机动车驾驶员及往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以言传身教、耳闻目染的方式,教育广大驾驶人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