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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1月21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及成果。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高点定位、迅速部署,稳步推进检察环节专项工作,层层抓落实,成效明显。截至2018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06件1311人,起诉161件813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5件118人,起诉10件123人。

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杨春雷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挂帅、靠前指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打击重点,批捕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案件8件22人;聚焦民生重点,批捕黑恶势力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犯罪案件154件334人,起诉39件225人。精准打击“软暴力”“套路贷”“黑中介”背后的新类型、新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着力“破网打伞”,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强化“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着力从涉黑涉恶犯罪中深挖“保护伞”线索,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使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致力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源头治理,保障和服务“三大攻坚战”,最大限度地清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强化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提升出庭指控水平,严格办案程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坚持深挖彻查,全力“破网打伞”,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组织开展专项线索排查,对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保护伞”行为,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案侦查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提升,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改革部署,加大个案指导和案例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杨扬 记者 杨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