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家环境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在成都崇州挂牌
3月26日,四川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崇州市人民法院共建全省首家环境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并开展“四川环境法治进基层-崇州行”活动。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晓峰,省法学会二级调研员鄢秀芳,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吴越,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季书勤,成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敏,崇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泽林,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及省法学会、省市法院、崇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企业法人代表、媒体记者约200人参加会议。
会上,黄晓峰副会长、季书勤副庭长、蒋敏副院长、张泽林书记、何锦峰董事长、企业代表均作了发言。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崇州法院、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三方共同签订框架协议,并进行了授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竺效,省生态环境厅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国家排污许可专家李阳,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办主任胡颖铭,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绿色金融部经理龚晓桁等分别就《2018年环境法治回顾及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排污许可证填报与管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奖惩机制》《如何通过“绿蓉融”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等开展环保专题宣讲。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崇州法院在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建全省环境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将开展以下工作:建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环境保护源头治理等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基于三方职能定位,细化分工,园区管委会全面收集园区企事业涉生态环境资源类诉求,省法学会和崇州市人民法院掌握信息后及时提供遵循意见和智库支持,法院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及时总结环境法治经验做法,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三方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联席会,针对各自在工作中遇到的涉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研讨,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总结理论,推动三方实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