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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涤黑恶 给百姓稳稳的幸福——四川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荡涤黑恶给百姓稳稳的幸福

  ——四川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四川法制报记者 蒋京洲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打”到“扫”的一字之变,彰显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这对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启动,制定了全省范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计划和作战方案,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构建起了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责任担当,综治、民政、交通等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格局。

  撒天网,出重拳,雷霆万钧涤荡黑恶势力。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挖出了一批“保护伞”,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规格部署 专项斗争迅速全面铺开

  中央部署,四川有行动。中央吹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后,四川省迅速行动。省委第39次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随后成立了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担任组长,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叶寒冰和省纪委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25个单位参加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全省的专项斗争开展制定了工作计划。

  2月7日,四川省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再部署。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纷纷召开会议进行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实施方案。

  同时,各市州也及时以召开常委(常务)会、党委(党组)会、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等方式研究部署落实。2月9日,泸州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成都、德阳、绵阳、乐山、南充等地以及内江制定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和《黑恶线索摸排十法》等,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范围、工作措施、职责分工等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其间,省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剖析问题短板、提出对策措施,安排部署全省专项斗争工作。7月13日,省委十一届第58次会议再次研究了专项斗争工作。7月16日,省委书记彭清华作出批示:要继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安排、周密实施,聚焦重点,依法严处、除恶务尽;同结合反腐败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明确责任 部门协同织就天罗地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只靠政法机关单打独斗远远不够。5月11日,四川省重点行业领域省级主管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要求各部门根据《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

  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久战,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舆论宣传引导,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人民群众,两股合力形成强大声势。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涉黑恶案件线索举报方式。德阳市悬挂扫黑除恶宣标语2000余条,印发宣传单3.5万余份,利用LED屏幕滚动宣传万条次。

  措施环环相扣,责任层层压实,一场扫黑除恶的攻坚战,在川蜀大地轰轰烈烈展开。

  破除坚冰,需用利斧。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四川省紧紧锁定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切实在依法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上下功夫,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今年4月,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对陈某犯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作出判决。此案系当地公安机关在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时,发现陈某以“无抵押低息贷款”为诱饵,通过动作、言语等威胁手段强迫客户以8%-10%的利息借款,对未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客户,则采取毁坏财物等手段暴力催债。目前,该团伙主要成员均已服法受刑。在该案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扫黑除恶的主力军作用,深入摸排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打击。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川省检察机关突出监督主责主业,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四川省法院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基础上,主动作为积极延伸,推动综合治理,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注重“一线双查”,注重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彻查,确保除恶务尽。

  四川省政法各部门在履行扫黑除恶主责的同时,亦注重部门联动形成合力。8月,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及其“保护伞”线索的分流处置。此外,省高院还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扫黑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就数据共享、信息交换、“恶势力”认定标准、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如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等“保护伞”线索,在办案的同时应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依法打击 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要求既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对此,四川省给出了两个方面的实践路径:规范和加强线索核查,提高参与人员素能。4月24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全省扫黑办和成员单位印发《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对扫黑除恶工作中涉及的线索管理、线索移交核查、纪法双向移送、政法组织部门双向移送、线索举报人保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线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础,是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规定》强调线索管理,要求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记录每条线索的来源、时间、内容、核查情况等信息。同时要求强化扫黑办、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组织部之间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为打击涉黑涉恶提供可靠的法律和组织保证。

  另一方面,参与工作的人员素能在专项斗争中显得至关重要。为此,5月7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在成都开班。各级扫黑办和政法部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好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

  除开展集中培训外,省直政法各部门还面向基层政法单位开通热线电话,为基层干警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权威的解答和释疑,切实把严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网格助力 专项斗争融合社会治理

  遏制黑恶势力,要靠扫和除,更要靠防和治。

  四川省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四川省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创新工作举措,将原有的社会治理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无缝衔接。郫都区根据网格员在“一标三实”采集过程中发现的信息,一举捣毁了一处藏匿在小区内的非法传销窝点。

  7月11日,省综治办、省扫黑办印发《关于网格管理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全省23.1万余名专兼职网格员纳入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群众、反映群众举报、线索核查等工作。在自贡试点的过程中,网格员通过“网格E通”扫黑除恶工作模块,将发现收集的线索信息加密后直接报送至各级扫黑办,有效提高了涉黑涉恶线索的发现能力和办理效率,让涉黑涉恶分子无所遁形。

  此外,努力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乐山市公安针对问题突出或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套路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打击。民政部门结合整顿涣散基层党组织,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共享共治 工作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高压态势不改,打击力度不减,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了声威、取得了实效。

  截至7月底,四川省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丰硕战果。成都已有72名涉黑涉恶嫌疑人投案自首;遂宁市公安机关破获了盘踞在火车站周边,用暴力胁迫手段向出租车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势力团伙,同时立案侦办盗采砂石、非法占用农地采砂等刑事案件5件……

  8月23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典型案例,包括古蔺县水口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向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村霸”通风报信问题、蓬安县某居委会原主任等人强行向居民收取建房占地土地补偿金等5件典型案例。

  目前,四川省已形成全方位的高压态势,将对黑恶势力的斗争工作推向深入。在成都的大街小巷,甚至是出租车的LED顶牌上,都能见到扫黑除恶的标语。

  通过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对黑恶势力的斗争中,共治社会基层环境,共享社会安定成果。

  扫黑除恶,扫除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四川省以果断有力的措施和前所未有的决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