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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劳动纠纷增多 江西高院高效调处22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

又到春节前,劳动者被拖欠的辛苦钱能否全部尽快执行到位,成为现阶段执行的一项重点工作。12月25日,6位劳动者代表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写有“依法调解,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锦旗交到该院立案二庭法官熊伟和法官助理罗晶手中,以表达他们诚挚的谢意。当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的领导也打来电话,衷心感谢江西高院化解了其与20多名宿舍管理员长达十余年的纠纷。

  “占用宿舍搞经营 学校表示不满” “工资低还欠付 不搞经营没活路”

  事情源于李兰花等22名劳动者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就工资、加班费、社保等引发的劳动纠纷。李兰花等22名劳动者自2006年起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从事宿舍管理工作,他们于2017年2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寒暑假工资,并补足最低工资差额,补缴社会保险等,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其最低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会保险的请求。李兰花等22名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后,最终仅支持了其最低工资差额和寒暑假工资的诉请。

  2018年11月21日,李兰花等22名劳动者集体向江西高院申请再审。江西高院受理案件后,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得知,这些劳动者大多数系失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因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整体搬迁时,征用了上述劳动者所在村委会的土地后,被安排到学院从事十余栋学生宿舍的管理员工作,每人每月仅有700元左右的工资,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故这些宿管员长期占用学院宿舍进行经营活动,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学校的不满,而这些劳动者也因学校长期欠付工资,未缴纳社保对学院有意见。

  经反复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学校赔补22人共330万余元

  由于此批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双方纠纷由来已久,如果失地农民的工资不能及时解决的话,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故江西高院领导对此批案件极为重视,建议合议庭尽力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

  因劳动者对于要求学校补交社保的诉求,依法不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一、二审法院对劳动者的这部分诉求不予处理并无不当。但再审审查时,为了最大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议庭一方面多次和旅游商贸学校进行沟通,引导学校积极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确保劳动者们平稳有序地搬离学校宿舍;另一方面,也向劳动者们释法析理,引导其在一次性了结所有劳动争议的前提下,适当作出让步。经过反复的协调、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但在法院签订调解协议时,因案件涉及22名劳动者,每个劳动者的情形又有不同,个别劳动者对补偿金额、离校时间等与学校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其他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者也迟迟不愿签订调解协议,并明确表示要么22件案件一起调解,要么就都不调解,调解过程几经反复。就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熊伟和法官助理罗晶从劳动者的领头人和学校负责人寻找突破口,对两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说和引导,并给出了合理化的调解建议,至当天晚上7点多钟时,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十年以上工龄每年给予1万元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补缴款的标准,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向李兰花等22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330余万元。

  该案从立案受理到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前后仅1个月左右时间,调解结果不仅维护了学校的秩序,解决了劳动者长期占用学校宿舍进行经营的问题,而且也为劳动者解决了工资、社会保险等问题,彰显了江西高院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法治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