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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争吵连夜上门捅人13刀 这起涉恶案件被提起公诉

因小事争吵连夜上门寻仇连刺被害人13刀;因酒后口角举起菜刀将被害人手砍至骨折,肌腱断裂。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起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起诉,该案是该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首例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戈某、戈某某、史某三人自今年6月份以来,经常纠集到一起吃喝玩乐,并聚合随机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当地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2018年7月23日,被告人史某、戈某与被害人毅某在史某家喝完酒,史某与毅某发生冲突,史某接过戈某递过来的菜刀,将毅某右手砍伤,至毅某右手骨折,肌腱断裂。经法医鉴定毅某所受伤属轻伤二级。

  2018年7月27日,被告人戈某与家人在外吃饭时因琐事与被害人杜某发生争执,戈某便记恨在心于当日20时与戈某某一同前往杜某家寻仇。二人用随身携带的刀捅刺杜某背部13刀。经法医鉴定,杜某所受伤属轻伤二级。

  2018年10月26日,塔河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将此案作为扫黑除恶重点案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科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办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完善证据。

  此案涉案人数较多,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复杂,案件影响重大,卷宗高达十册之多。为达到快审快诉效果,该院办案组在收到案卷后加班加点进行分案阅卷,27日一早承办人带领办案组深入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又驱车到百里外的案发地接触被害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组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法院资深业务人员对该起案件的定性进行研讨和分析,力求做到精准打击。同时,制作了长达34页15000余字的审查报告,仅用三天时间便将此案向塔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记者 佘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