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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法院2017年审结毒品案件2557件,重刑率达31.12%

6月22日,在第31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辽宁全省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辽宁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57件,判决被告人3503人,其中被判处五年徒刑以上的重刑率达31.12%,案件数和审判人数连续三年下降。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辽宁省登记入库吸毒人员已达125746人,较2017年1月1日统计数字增长8.7%,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数量的2.87‰,毒品消费群体不断扩大。贩毒人员作案手段日趋隐蔽、智能,“一对一”交易、“互联网+物流寄递”、汽车运输成贩卖、运输毒品主要模式,致使追查毒品源头难度增大。冰毒仍占据主导地位,新型“伪装性”(如伪装成香烟、饮料、药品等)毒品不断涌现。

2017年以来,辽宁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罪行严重的,坚决判处重刑;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从2007年至2014年,辽宁全省法院一审毒品案件数量保持连续增长态势,从2007年的656件增至2014年的5065件,增长6.72倍。 2015年辽宁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95件,同比下降5.33%;判决被告人5961人,同比下降8.09%。2016年审结3691件,同比下降23.02%;判决被告人4764人,同比下降20.08%。2017年审结2557件,同比下降30.72%;判决被告人3503人,同比下降26.47%。

从毒品犯罪类型看,案件量前三位的仍然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据介绍,辽宁全省法院依法坚决对重大毒品犯罪适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并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017年,辽宁全省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达31.12%,同比2016年提高9个百分点,同比全国法院24%的重刑率高7个百分点,比全省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高21.66个百分点;非监禁刑适用率2.21%,比全省全部刑事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低26.69个百分点。

会上还发布了五个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