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你,“绿色司法”守住绿色“乡愁”
今年3月29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揭牌成立。该巡回法庭在福建省尚属首个,成为漳州探索推进“生态+司法”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成立全国首个生态资源审判庭、发出全省第一份“补植令”、办结全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近年来,漳州法院持续探索“生态+司法”模式,让司法保障与生态之城建设同频共振。
生态审判守护底线
听闻“食鸟滋补”,诏安籍男子打起了捕抓野生鸟类的主意,不承想却因此获罪入狱。日前,东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沈某某犯非法狩猎罪为由,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
据了解,2017年10月中旬至11月期间,被告人沈某某多次在东山县西埔镇双过山自然村的沼泽池里,使用福建省林业厅禁用的捕鸟网抓捕野生鸟类,共计37只。经鉴定,沈某某所捕鸟类中含有绿头鸭、金框鸻、白骨顶等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过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用最专业的司法保护生态资源、服务绿色发展,漳州探索不息、一路向前。
敢为人先,专业审判机构全方位成立。2010年5月,漳州中级法院率先成立全国首个生态资源审判庭,随后推进11个基层法院全部设置独立建制的生态资源审判庭。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始后,组建12个生态审判团队,持续深化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四合一”司法机制。
让公益诉讼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者的“撒手锏”。在诉讼主体上,从检察机关参与到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等社会团体、环保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在审理模式上,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到受理单纯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在化解方式上,从传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拓展到“诉前禁令”“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
为形成强大的生态资源司法执法合力,漳州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在证据的采集与固定、案件的协调与和解,判决的监督与执行等方面做好衔接,从而改变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格局;与市林业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共建多元生态纠纷化解机制,先后设立7家“调解工作室”以及平和“五江之源”“国家级虎伯寮森林保护区”等10个巡回办案服务点,逐渐形成覆盖全市的生态司法保障圈。
截至目前,漳州法院共审结涉生态案件3157件,诉前化解涉生态纠纷2500多起,其中5个案例先后入选福建省法院涉生态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个案例在最高法院环保案例评选中获奖。
补种复绿一判“三赢”
南靖是我省首批国家级生态县,森林覆盖率超七成,素有“树海”“竹洋”之称。前不久,在该县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地里,一群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林业专家在认真勘察测验后,露出了赞许的目光。
“真的感谢你们,谢谢!”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一旁,双手合十,眼角流下了热泪。
老人名叫刘某榜。十多年前,这片绿色曾因他的一把火而满目疮痍。所幸,因生态修复的实践探索,有了如今的勃勃生机。
当年,年过六旬的刘某榜想烧杂草获取肥料,却不慎将951亩山林烧毁。失火案造成的4.7万元经济损失,对这个靠低保生活的贫困家庭来说犹如天文数字。一旦刘某榜服刑,其患有痴呆症的妻子、女儿将无人照理。而且,被烧毁的林地也无法短期恢复。怎么办?
“能否让被告人以‘补种复绿’的方式,代为补偿林地损失?”经办法官大胆创新审理思路。经专家论证,法院判处刘某榜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发出了全省第一份“补植令”,令其原地补种树木,并做好看护工作。法院则定期联合相关部门验收“补种复绿”情况,实现了“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绿”的“一判三赢”局面。
坚持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漳州大力推进修复性生态环境司法应用,建立了从就地、异地,到公益林地、水域、海域全覆盖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模式,在全省法院系统得到推广,并向全国辐射。
2016年至今,漳州法院共审理毁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37件44人,发出“补植令”“管护令”“抚育令”等28份,缴纳履约保证金36.12万元,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本面积约3211.17亩,责令涉水刑事被告人放养鱼苗2亿177.9万尾,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碳汇”司法传播绿意
“原来,开车一公里要排放这么多二氧化碳,以后我要多走路、多坐公交车,让爸爸少开车。”上周,在龙海国有林下林场碳汇司法展示馆内,刚体验完“碳汇”汽车的谢星小朋友说道。
为厚植生态文明理念,漳州中级法院在圆山林下生态园成立了全国首家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基地。在这里,有一辆绿色的森林“碳汇”体验车异常醒目。驾驶室内装置了精密的电脑设备,体验者只要脚踩油门即可进入模拟开车运行状态,而电脑屏幕则实时显示汽车行程公里数及产生的二氧化碳量。
除了碳汇司法展示馆,漳州的生态法官们还精心参与设计基地“森音”教育馆、“森林之家”碳汇沙龙区、树木认植认养区及生态林管护实践区等多个主题馆,有效传播了低碳文化、碳补偿、司法保护等新理念,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与发展。
此外,漳州还积极组建生态审判技术咨询“智库”,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漳州生态司法建设的实践中,成为漳州法院补齐专业短板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一批来自环保、林业、水利、矿产、海洋与渔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陆续被选任为专家陪审员,参与生态案件审理,提供重要的司法决策参考和专业技术支持,有效提升了生态资源审判在专业性问题上的分析、鉴定和评断能力。
至今,这些专家陪审员已走访相关生态行政单位45次,开展专业培训讲座27场,促成326件案件案结事了人和。(记者 廖瑜婷邱丹燕 通讯员 刘荫花 林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