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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行“绿色继承”“温情遗嘱”公证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证服务在家事领域的重要作用,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出台了《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家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公证行业全面推行“绿色继承"和“温情遗嘱”公证服务,积极拓展养老公证和婚姻财产公证业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意见》指出,继承、遗嘱、婚姻、财产等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作为公证的传统业务,与民生息息相关,在保障和实现公民权益、预防和化解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证家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公证人员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积极开展公证家事法律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家事服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意见》要求,将全面推行“绿色继承”公证服务。“绿色继承”公证秉承“从需求始,至过户终"的办证理念,开辟“绿色通道”,将传统继承公证服务向证前、证后延伸。即:证前为遗产继承人(受益人)提供调查取证、代为调解,证后代为办理税费核算、不动产产权登记等多元化服务,变“当事人跑”为“公证人员代查”大数据信息代跑"的“一站式服务”继承公证新模式。

  全面推行“温情遗嘱”公证服务。“温情遗嘱”公证服务是在传统遗嘱公证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订立遗嘱的原因、目的等遗嘱内容以及增加“亲情嘱托″摄像环节,开展遗嘱保管、遗嘱信托及遗嘱执行协助等服务,打造一个以“温情”为核心的遗嘱公证服务模式,增加公证遗嘱的客观真实性并体现公证的人文关怀,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建立80岁以上老人减、免费办理遗嘱公证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地实际逐步降低老年人减、免费遗嘱公证年龄门槛;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

  积极拓展养老公证服务业务。各公证机构要积极为老年群体赡养、再婚、监护、医疗、保险、财产传承、纠纷调解等需求,提供法律文书起草、抵押、信托、遗嘱、继承、提存、保管、代办及家事法律顾问等综合性、个性化、低成本、一站式的公证法律服务,实现老龄群体安心养老、体面养老、智慧养老、幸福养老。

  积极拓展婚姻财产公证业务。各公证机构要积极开展婚姻财产公证业务,对公众基于婚姻关系取得或处分相关财产予以证明,有效区分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自所有财产、夫妻一人所有财产等,预防和解决家庭财产纠纷。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公证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搭建平台,优化执业环境;培育和遴选若干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提高家事公证社会影响力;加强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多措并举,打造公证家事服务品牌,力争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