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运用“智慧助手”辅助办案
3月15日上午9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江西省新余市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运用“智慧出庭助手”辅助办案,开展庭审观摩。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公诉二处负责人及新余市两级检察院公诉业务骨干参加了观摩。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运用“智慧助手”(图由受访单位提供)
在法庭调查阶段,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按照预先制作的举证提纲宣读完6组证据后,被告人邹某对证人邓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公诉人实时利用“智慧出庭助手”一体机自带的检索功能,快速找到证人邓某的证言,向审判长和辩护人展示,取得了良好的示证效果。观摩人员表示,“智慧出庭助手”一体机作为深化智慧公诉建设的有力抓手,有助于减少事务性工作,提升公诉工作智能化水平,运用前景广泛。
据了解,“智慧出庭助手”一体机采用双屏双机、可触摸屏幕、键盘主机分体式设计,双机之间物理隔离,与统一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可实现在线办公与离线办公双轨并行,相关文档可离线查阅。公诉人在出庭过程中可利用1号机智能生成出庭预案,强化示证效果,实现综合全面展示,并通过剪辑功能加强示证效果,示证时既可以按生成预案时的顺序进行出示,也可以通过证据清单改变示证顺序或有选择地进行示证,随时适应庭审的变化。而利用2号机则可实现后台庭审观看、交流指导、应对突发情况等功能,通过远程后台终端传输庭审的音频、视频信号至公诉后台中心,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在院内可实时观看庭审实况,通过即时通讯系统与出庭公诉人进行实时交流,传送相关数据资料,强化了协同指挥功能,对出庭公诉活动进行远程观摩、支援、指导。(记者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