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到铜川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
2018年3月1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在省院行政处张宏德处长陪同下一行三人到铜川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甫陪同调研。
上午,黄河副检察长一行在铜川市院与殷军检察长进行了座谈,听取了铜川市院公益诉讼相关情况汇报。黄河副检察长指出,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铜川两级院积极慎重,克服困难,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成效显著。黄河副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益诉讼工作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以来高度重视。特别是要通过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对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上不断提高认识。二是要不断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善于总结宣传,突出公益诉讼工作的教育意义。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民行队伍建设,消除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空白院,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四是要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多办案,办好案,全面完成省院要求的办案规模和质量。
下午,张宏德处长到耀州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听取了耀州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增世等关于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汇报。张宏德处长指出,铜川两级民行部门要在公益诉讼工作中,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监察委的支持,正确处理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公益诉讼大格局;要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围绕专项活动,体现本地特色;要加强办案效果宣传和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耀州院作为省院行政处的联系院,公益诉讼工作要争创一流,做表率。
参加调研、座谈活动的铜川两级院两级院表示,将认真领会省院领导指示,提高认识,强化学习,积极办案,努力实现铜川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提升,服务大局,体现担当。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袁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