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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之书写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答卷”

2017年以来,与改革前相比,贵州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0.17%,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0.16%,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6.33%,全省涉法涉诉信访下降12.05%,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司法能力、公信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法官检察官尊荣感、责任感“四个双提升”。一大批贵州司法体制改革经验打响叫响,为全国司改提供了“贵州样本”,书写了合格的“贵州答卷”。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落地生根

  司法人员分类改革基本完成。按照中央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控制在政法专项编制39%以下并预留员额10%的要求,全省99个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2742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8.09%,100个检察院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125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61%。遴选后各类人员到位履职,入额法官、检察官均在一线办案。

  司法办案责任制逐步落实。全省99个法院全部调整了内设机构,89个县级检察院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一线办案力量大幅增加,法院检察院超过85%以上的力量投入办案。全省法院99%的裁判文书已由主审法官签发,全省检察院90%以上的案件已由主任(独任)检察官决定和审批,改革质效明显提升。

积极探索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

  构建知识图谱和数字画像,为公诉出庭提供智力支撑。省检察院根据案件定罪要素、量刑要素、证据材料、证据要求构建犯罪构成的知识图谱,将案件中犯罪事实情节和证据材料按照案件要素和证据两个维度进行数字化分解和关联分析,得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数字画像,为案件办理提供可靠的依据。目前,已完成对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盗窃、抢劫四类犯罪13万余件案件的知识图谱构建。

  建立“智能笔录云平台”,助推警务效能大提升。黔东南州公安局开发运用“智能笔录云平台”,实现交叉签名、超时询问查证、笔录雷同、必问项目不全等一键自动检测和预警。笔录云平台推出一年以来,已经请求服务比对人员信息15.7万余次,预警2600余次。交叉签名、笔录雷同、超时讯问、必问项目不全等问题基本杜绝,刑事笔录质量受到检法两院一致好评。

  研发“网上换押案管系统”,实现网上换押。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开发运用“网上换押案管系统”,在公、检、法、看守所四部门实现网上换押,并将换押提醒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接收部门,大大缩短了换押时间。

创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按照刑事司法规律,结合贵州实际,出台《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首次实现了全省公检法适用统一的证据标准,改变了以前“公检法三家各有证据标准”的状况。贵阳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大数据先发优势,统筹侦查、起诉、审判部门,在上级指导下制定了统一适用的五类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开发构建证据指引数学模型,建设“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创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人力跑腿向网上传输、人工审查向智能审查、制度约束向数据监督的“四个转变”,有效促进了执法司法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维护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权力监督。

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取得实效

  进一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定下发《关于办理及审批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办案要点、审查期限、审批流程,对全省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进行规范。六枝特区检察院诉丁旗镇政府案是全国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发现线索数、诉前检察建议数、省院审查批复数、法院审结数、基层院解决空白率及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七项均名列全国第一。

  切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法院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相关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省共建成13个矫正中心,灵活采取一室多用、共享设置、相互协调的功能区域和人员管理形式,切实提高监管教育水平;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制定下发《关于建立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申诉人如经济困难,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推进贵州省律师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就发展壮大律师队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提出了29条改革措施,为新形势下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