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审判在广东:筑牢创新“保护盾”
广东知识产权审判的诉讼标的额在2017年再次被刷新,华为诉三星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诉讼标的额32亿余元……创造了全国法院同类型案件标的额的纪录,这些大要案背后是权利之争,更是智力成果的市场价值之争。
记者1月21日从广东高院获悉,2017年,广东知产案件大幅上升,全省法院审结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5.63万,同比上升84.7%,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案件数量大、对行业影响深远等已成为广东知识产权审判新特点。
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增多
“华为公司诉三星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现在宣判……”2018年1月11日,国内首例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案件,在刚刚新成立的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落槌。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华为享有涉案的两项发明专利权,三星停止侵害其涉案4G标准必要专利技术。
“中国作为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最大的国家,成为全球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实施者的重要竞争地。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提升,必须立足本国,具备国际视野,与时俱进。”广东高院参与华为诉三星案审判的肖法官介绍称,广东法院受理了美国GPNE公司与苹果公司、中兴与IDC、华为与三星等二十余起标准必要专利案件,这些案件在全国乃至全球通讯领域引起高度关注。
广东高院为此专门成立“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司法实务”课题组,研究该类案件现状与特点,总结裁判思路及审理原则。而在此前,广东高院于2013年依法审结中国首例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
广东高院民三庭有关负责人说:“从趋势来看,企业对专利技术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运用也更广泛,关键技术的全球化争夺日趋激烈。”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法院受理一审专利案件6282件,同比上升47.97%,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日益增多。
2017年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广东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广东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给予高度肯定。
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钱
2017年12月30日,广东高院审结了土耳其ZER公司诉中山欧博尔公司的商标权纠纷案。二审法院在认定被告侵权的同时,还运用证据规则破解赔偿难题,将赔偿数额从1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查明,被告将与ZER公司“BEKO”商标近似的标识作为其英文字号、域名和商标,通过突出使用、合并使用等方式实施全方位使用,故意侵权。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二审法官在审理时发现,中山欧博尔公司在其网站宣称产品销售近亿美元,其获利明显超过100万元。二审质证中,欧博尔公司辩称其网站内容不实,不仅不予举证还当庭拒绝ZER公司调取其相关财务资料的请求,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和举证妨碍的后果。
“考虑到ZER公司为本案支出的律师等维权费用已近百万元,一审仅仅判赔十万元可能导致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证据规则,法院作出全额支持权利人赔偿请求100万元的终审判决。”承办该案的广东高院民三庭欧法官说。
广东法院去年成功审结国际大牌“Burberry”与本土企业路必达公司的格纹图案商标权纠纷、“六个核桃”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等。2017年,广东高院民三庭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每两年联合评选一次的“商标保护奖”。
“公正高效地审理此类案件,不仅为国际社会提供中国的司法经验,对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平等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大意义。”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研究员告诉记者。(索有为 潘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