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福建厦门法院:在改革创新的热土上砥砺前行

改革势如虹,海西浪潮涌。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福建省厦门市两级法院在特区改革创新的热土上,开启了深化司法改革的新征程。

【打基础】

  员额制改革

  增强一线审判力量

  2016年7月1日,厦门市两级法院159名首批员额法官进行了宣誓,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首批员额法官的产生,标志着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入了全新阶段。

  法官员额制改革被喻为司法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推动员额制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最优秀的法官全部进入审判岗位。比例怎么定?选择哪些人成为入额法官?厦门法院的实践经验可总结为“三字诀”——优、增、精。

  “优”最直接的含义当然是优秀,而“增”则意味着增强审判力量。厦门法院明确要求入额法官原则上必须参与办案,经严格考试考核,从原来的528名法官中遴选产生371名员额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一线办案人数占比达84.37%,一线办案力量不但没有因员额制改革被削弱,反而比改革前更强。

  着眼于“精”则意味着平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厦门法院立足于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工,正在逐步组建审判团队,比如湖里法院和厦门中院,都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团队办案模式。每个团队以入额法官为首,推动专业化审判,让法官逐步完成由“全科大夫”向“专科大夫”角色的转变。

突出审判亲历性

  落实法官合议庭主体地位

  自改革伊始,院庭长入额就备受关注。一方面,院庭长大多是审判业务水平高超的法官,让他们回归到专业化审判队伍对于提升审判质效无疑有重要意义;但另一方面,繁重的行政事务也让人们对院庭长占用入额比例抱着部分质疑的态度。

  而厦门的院庭长入额及办案情况无疑交出了一组亮眼的答卷——2017年,厦门两级法院院庭长主审结案28986件,同比上升42.49%。各个法院的院庭长办案已经成为常态,亦有不少广受关注的社会重大案件是由各院院长亲自开庭主审,全程网络直播。

  推行司法责任制,出台权责“清单”,明确独任庭、合议庭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职责,各类人员按分类管理要求对案件质量负责。顺应这一思路转变,最直观的改变是各个法院审判团队的建立。以湖里法院为例,该院民商事案件基数大,新型案件多发,法院收案数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湖里法院从审判资源配置入手,在审判执行主要部门和派出法庭内组建短小精悍、运转灵便的办案团队。各办案团队按照“1名审判长+N名普通法官+N名审判辅助人员”的模式配置成员,形成以审判长为核心,团队成员间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的新型办案团队。庭长、副庭长直接编入办案团队,担任审判长参与办案,主要精力从过去的行政管理转向执法办案。

【做减法】

  启动分调裁机制

  诉前调解分流简单纠纷

  2017年8月27日,市民刘某(化名)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来到思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刘某提供指导并评估了诉讼风险,经过一番考量,刘某选择了诉前调解程序。第二天,双方在诉前调解员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以前打官司,经过立案、开庭、调解或判决,怎么也得个把月的时间,现在这么快就解决了!这得为法院点赞。”调解结束后,刘某兴奋地说。

  刘某是来立案的,但他还没有实际立案,纠纷就已经解决了。这是厦门两级法院分调裁机制的一个缩影——繁简分流、调解速裁。

  案多人少是每个法院共同的矛盾,组建审判团队对案件“对症下药”是一种方式,而分调裁机制则是从源头上“做减法”。从立案前,也就是当事人踏入法院的那一刻起,法院的分调裁机制就正式启动了。

  目前,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不仅负责立案登记,还身兼“导诊员”的角色,对案件进行把脉问诊,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解纷程序。以调解为例,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有法官调解、律师调解、公证员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与速裁无缝对接,对案件进行层层过滤。

  2017年,厦门中院81.32%的二审案件通过分流进入调解前置程序,翔安、集美、湖里法院通过分调裁机制结案数量分别占同期全部结案数量的42.13%、41.8%和32.85%。思明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通过调解前置程序收案33207件,化解18079件,极大地减缓了诉讼案件的增长。

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占一审刑事案件的46.93%

  2017年10月21日20时许,被告人马某无证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翔安区新店镇东坑地下通道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其案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23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到案后,马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翔安法院最终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系翔安法院在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审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典型案例,从案发到审结仅历时一个月。

  繁简分流的思路不仅针对民商事案件,在刑事审判中也有所体现,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被告认罪认罚,缩短量刑事实上的控辩耗时,减少司法资源的耗费,做到刑事速裁。

  据统计,全市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案件2909件3080人,占一审刑事案件的46.93%。厦门中院在全省中院率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一审案件,在全国法院率先适用该制度审理二审案件和涉外案件。

  作为全国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单位,集美法院的“321”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解决了“坦白从宽”的量刑尺度问题。在“认罪阶段不同,减少的刑罚量不同,认罪越早,从宽幅度越大”的量刑指导思想的基础上,集美法院设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被告人在审理阶段认罪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这一机制也被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简报推广。

【做加法】

  进行家事审判机制改革

  明察暗访心理辅导

  通过家事调查员“明察暗访”,离婚案件法官能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能减少因财产分割引发的系列问题;离婚诉讼当事人享有六到九个月的冷静期,降低冲动离婚机率……在去年12月26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情况通报会上,厦门中院一口气透露了三项家事审判改革新举措。

  全市两级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上一向走在前列。2014年,全省首个综合性家事法庭在海沧法院挂牌成立;2016年,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为期2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海沧法院被列为全国试点,思明法院、翔安法院等陆续进行家事审判改革的尝试,厦门中院也在各基层法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推进符合全市法院实际的家事审判改革机制和方案。

  改革实施一年多来,全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机制不断创新。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财产申报、设置婚姻冷静期、建立反家暴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等,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规则,为试点工作运行提供依据。

试行专业化审判模式

  开辟专业发展新路

  以审判为中心不仅是做“减法”,也要做“加法”。过去几年,全市两级法院推出的多个专业化法庭吸引了不少外界关注的目光。如厦门中院先后设立涉台审判庭、自贸区案件审判庭、金融破产案件审判庭。各区法院也因地制宜试行专业化审理模式,如思明法院创设全国第一家劳动法庭、海沧法院设家事法庭、同安法院设道路交通法庭、集美法院设医患纠纷合议庭等。

  这背后是两级法院推行专业化审判、在提升审判集约化水平上做“加法”的逐步探索。专业化法庭,顾名思义就是以审理某一类案件为主,其他相关案件为辅。一方面,这能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效率,让法官真正成为某一领域的办案专家;而更值得关注的是,专业化法庭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初衷之上,又自发与外界环境互相作用,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提供了无限可能。(记者谭欣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