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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洛川法院:一份186页10万余字的判决书

1月10日,步入新的一年的第十个工作日,洛川法院做出了一份186页10万余字的判决书。主犯王建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9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最高十四年、最低十年有期徒刑,并不同程度处以罚金。一起10名被告人、作案172起、涉案数额600多万元的团伙诈骗案件得以公正处结。

被告人王建华等10人组成的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送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财。自2 01 5年1 0月至2 01 6年3月共计作案172起,诈骗金额达6467899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6468267.69元。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投入工作状态,废寝忘食、加班加点,20多天时间查阅案卷188本,开庭时间长达11小时,当庭对172起诈骗事实进行审理,质证书证、物证200余件,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过近一个多月夜以继日的工作,完成了186页10万余字的判决书,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洛川法院  孙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