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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外力 积聚合力 深挖潜力——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法院扎实推进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纪实

2017年12月1日,江苏省法院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级多家媒体赴盐城开展“代表委员看法院”暨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其间,代表委员和媒体记者走进亭湖法院,实地观摩该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开展情况。

善用外力

切实减少纠纷成讼

“2017年1-10月份,亭湖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969件,受理案件总数同比下降4.33%。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各地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均普遍大幅增加,亭湖法院的案件数量之所以不增反减,主要应当归功于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詹荣安介绍。

2017年11月30日上午9时,新兴镇人民调解工作室,2016年刚从部队复员回家的三级军士长老谢正在调解一起邻里纠纷。2016年5月,新兴镇石华村张某为儿子准备结婚而翻修自家房屋,因建筑垃圾占了邻居李某的出行道路而发生口角,并最终引发肢体冲突,张某受伤倒地,脚部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四千余元,而李某却一直拒绝赔偿。原本打算去法院起诉的张某,听说镇里有个调解室,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新兴镇人民调解工作室。最终,在老谢入情入理的调解下,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赔偿,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给李某带来不便,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11月,为帮助法院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优秀的退伍军人中选派能力作风过硬的人员,配备到各镇、街道、乡镇、经济区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老谢便是众多专职人民调解员中的一员。在老谢被安排到新兴镇从事调解工作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超过200起。

自2016年10月份以来,亭湖法院新一届党组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化解矛盾。该院多次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区委作专题汇报。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2017年11月3日,亭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现了实质化运作,并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各镇、街道、经济区综治考核体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工作格局在亭湖已基本形成。该院还特别针对一些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定期编发审判工作年报呈送辖区党委政府,或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提醒党委政府提前防范各类风险。2017年以来,该院共编发各类审判工作年报3份,发送司法建议10份。

积聚合力

全力做好诉前调解

“即使你认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但物业费还是要缴的,如果都像你们这样几年不缴物业费,小区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亭湖法院房产物业巡回法庭驻庭调解员周语芳正在对一起物业纠纷案件的被告进行劝导。同时,周语芳也提醒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始终为业主着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才能最终在竞争激烈的物业服务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在周语芳主持调解下,一起因多年拖欠物业费用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仅用时30分钟,双方当事人便当场握手言和并即时结清。

作为盐城市的中心城区,亭湖辖区内的小区数量约占全市小区总数的30%,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众多,因受管理方式落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物业服务纠纷呈多发态势。

2015年4月,亭湖区法院与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积极研究搭建房产物业纠纷调处平台,创新成立了全省首家“房产物业巡回法庭”。一方面,设立纠纷处理前置程序,对于拖欠物业费不满两年且物管服务不到位的,已诉至巡回法庭的案件,坚持自愿和合法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另一方面,针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绝大多数争议标的较小的实际,建立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速裁机制,对经调解不成的,一律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快审快结。

近年来,针对房产物业、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大幅增加的实际,亭湖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综治协调的方针,充分发挥房管、交巡、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的作用,运用相关主管部门资源,搭建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平台——房产物业、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3个专业巡回法庭,对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吸纳专业人员参与调解,确保精准对口快速调处,全力打造专业巡回法庭的“亭湖模式”。2015年以来,该院3个专业巡回法庭成功诉前调解4287起,约占全院案件总数的20%左右,节省了有限的法官办案资源。

深挖潜力

繁简得当质效提升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亭湖法院专门召开干警大会,詹荣安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上级院出台的关于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工作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破除了部分干警原先存在的“繁简分流仅仅是速裁,多元化解局限于诉前”的认识误区,引导干警从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要等角度提高认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该院首先从最难的机构整合开始推进改革。该院党组会专题研究内设机构整合及人员调整问题,将原有的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统一合并为民事审判庭;在原有速裁庭的基础上,对该庭人员进行充实,成立了总人数达36人的速裁审判庭;将立案、司法鉴定、信访、诉调对接等职能统一整合进诉讼服务中心。

繁简得当的前提是准确把握繁简标准。经过充分调研,该院借鉴“三七定律”,将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困难、新类型等30%的案件归为繁案;将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争议不大等70%的案件归为简案。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繁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简案分往速裁审判庭和人民法庭,由年轻的员额法官以及虽未入额但适合办案的法官承办;繁案分往业务庭,由院庭长、资深法官承办。在准确分流基础上,该院还根据法官业务技能、专业知识、自身特长等因素确定办案法官,推进专业化审判,培养专家型、业务型法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提高类案办理水平和效率。同时,扩大要素式、令状式等简式文书应用范围,推广“多案连审”“多案同审”“一庭多审”等审理机制,简化庭审环节,加快庭审节奏,提高诉讼效率。

该院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分别确立不同的考核标准,实行分类考核。对繁案的考核,确立“以案件权重为主、案件数量为辅”的原则,兼顾案件质量考核,确保“繁案精审”的实效;对简案的考核,确立“以案件数量为主、案件权重为辅”的原则,兼顾案件效率考核,确保“简案快审”的高效。同时,出台《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探索推行二级考核机制,即一级考核由院里考核团队,二级考核由团队考核团队成员。规定中,还特别创设办案效率奖,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办案周期短、积存案件数量少的法官进行额外奖励,正向激励干警加快办案节奏。□本报通讯员罗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