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两级法院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近日,陕西高院主办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商洛召开。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延文,洋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高延文以《守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护秦岭祖脉绿色发展》为题交流发言。他讲到,近年来,汉中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一是重统筹,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2021年,市中院组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2023年1月五家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或各法院确定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庭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实质化、规范化运转。二是聚主责,筑牢秦岭生态防护墙。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秦岭环境资源案件,两级法院审理的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欧某某非法狩猎、某检察院诉某镇政府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等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是凝合力,拓展司法保护朋友圈。与市财政局、生态局等部门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与宝鸡、四川广元、甘肃陇南中院签订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三省四地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实现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司法保护合作共治。四是延职能,形成立体保护大格局。从汉中东西两翼对秦岭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司法保护,东片区以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为主体,保护朱鹮、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西片区以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为主体,依托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

高延文强调,汉中两级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1+1+1﹥3”整体效能,做好涉秦岭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深入开展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强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合力推动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治理格局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舒胜以《保护鹮乡生态环境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题交流发言。舒胜讲到,近年来,洋县法院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坚持从创新审判机制、全力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发挥审判职能、筑牢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凝聚多方共识、形成秦岭生态保护强大合力等方面积极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打造洋县“朱鹮之乡”生态名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青海、甘肃、重庆、四川、陕西、河南、湖北等沿秦岭一线省(市)高院主管环境资源审判的院领导及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省检察院、公安厅、发改委秦岭办、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会议。